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8年5月23日核准首次发行3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6月19日在深交所上市[2] - 公司章程修订前注册资本为840218653元,修订后为2688699689元[3] - 公司章程修订前股份总数为840218653股,修订后为2688699689股[4] 公司章程修订 - 2024年11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2] - 修订后明确公司设立方式为发起设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新增轮值总裁[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可通过公开发行、非公开发行股份等方式增加资本[4] -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有六种情况除外,收购可选择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要约方式[4]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5] 人员股份限制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5]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5]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对违法的董高监提起诉讼[8] -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或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情况紧急时,股东有权以自己名义直接诉讼[8] 股东会审议事项 - 股东会可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9] - 公司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9] 重大交易审议 - 重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重大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0] 财务资助与担保 - 公司提供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2]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13]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3] 股东提案与投票 - 修订后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6]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1]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3年,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26] - 公司一个完整年度内更换、改选、解除职务的董事人数最多为董事会总人数的1/3(即3名),因董事辞职补选情形除外[26] 董事会职权 - 董事会可依据公司年度股东会授权,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30] - 董事会有权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0%的事项,总裁有权决定不超5%的事项[32] 公司组织架构 - 公司设总裁1名,轮值总裁2 - 3名,组成轮值总裁团队[36]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内控总监1名,财务总监1名[36]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40]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80%[41][42]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须由股东会决定,董事会不得在股东会决定前委任[45]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时,均需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46][47]
ST步步高: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