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步步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11月)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召集人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5] 审计检查要求 - 督导内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0] - 内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12] 会议相关规定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可开临时会议[19]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19] - 通知包含时间、地点等信息[20][2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2] - 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有效[23]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24] - 以多种方式通知委员[22] - 委员可委托出席并表决[22] - 连续两次不出席可撤销职务[22] - 内审成员等可列席无表决权[24] - 以记名投票表决,可用传真等方式[25] 其他事项 - 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财务报告等事项审议[16] - 年度报告披露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15]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27] - 议事规则解释权归董事会[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