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精达:宁波精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公告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 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以通讯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独立董事 4 名,实际参加表决独立董事 4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交易对方高昇投资有限公司、 蔡磊明、无锡微研和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曹艳、谢欣沅、胡冠宇合计 持有的无锡微研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份,同时向公司控股股东宁波成形控股有 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无 锡微研股份有限公司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基于本次交易审计基准日更新为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