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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特: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600428中远海特(600428)2024-11-13 18:37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3名以上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 - 3人[2] - 董事会成员中三分之一以上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8]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4次定期会议[4]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应10日内召集主持[4] - 定期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紧急可口头通知[12] 会议举行与董事履职 - 董事会会议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9] - 董事连续二次未亲自且不委托出席,视为不能履职,独立董事连续2次如此,董事会应处理[20] 交易审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占比及金额达一定标准需董事会讨论批准[19][22][23] 其他规定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32] - 董事收到通讯方式临时会议资料需2日内表决并签名[31]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秘书办理,披露前相关人员保密[33] - 需披露独立董事意见分歧时应分别披露[33] - 董事会决议被撤销应2个工作日报告并公告[33]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检查情况[33] - 规则中“以上”等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35] - 规则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35] - 董事会可修改规则[36] - 规则由董事会解释,自股东大会通过施行及修改[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