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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长运: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600561江西长运(600561)2024-11-15 17:25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4)第 619 号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同 其他公告文件一并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予以审核公告, 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致: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 场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在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平安西二街 1 号公司三 楼会议室召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 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 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江西长运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