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福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应有1/3以上独立董事,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6] - 不得由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担任独立董事[9] - 独立董事候选人有违法违规等限制条件[12] - 连续任职六年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3]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3] 独立董事选举 - 公司董事会等可提出候选人[12]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15] 独立董事管理 - 独立董事应自查独立性,董事会应评估并披露[11] -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6]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可解除职务[17] - 解除职务或辞职致比例不符应补选[17] 独立董事履职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二分之一以上并担任召集人[21]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3]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6]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召集人[28] - 召开前原则上提前3日发通知[30] 公司保障 - 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35] - 按时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保存资料至少十年[35]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5]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遇阻碍可报告[36] - 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不披露可报告[36] - 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37] - 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38] - 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