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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福科技: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301511德福科技(301511)2024-11-28 18:58

控股股东定义 - 持股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持股比例不足50%但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为控股股东[2] 关联交易规定 - 与关联人交易(担保除外)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披露、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6] 资金往来监管 - 独立董事、监事至少每季度查阅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7] -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货币资金内控制度[8] - 注册会计师审计年度财报时需对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公司应公告[8] 股东权益保障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保障中小股东投票权等权利[10] 控股股东行为限制 - 不得利用关联交易侵占公司资金、资产[10] - 不得操纵指使公司或董监高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12] - 应保证公司资产完整、人员独立,不影响公司独立性[13] 责任追究 - 控股股东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时,董事会可要求赔偿并追究责任[15] 制度相关 - 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17] - 与相关规定不一致时以相关规定为准[17]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后生效[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