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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福科技:公司章程
301511德福科技(301511)2024-11-28 18:5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3,032.2万元[8] - 公司股份总数为63,032.2万股,均为普通股[17] 股东与股权 - 发起人马科发起设立时持股9,904.3156万股,比例50.0725%[16] - 发起人甘肃拓阵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发起设立时持股3,456.6991万股,比例17.4757%[16] - 发起人马德福发起设立时持股2,665.4992万股,比例13.4757%[16] - 董事会三年内可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19]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7] 股份交易限制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5] - 董事、监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25] - 董事、监事、高管所持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5] 股东权利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凭证[29] - 股东对决议违法违规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3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在特定情形有权诉讼[30]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2]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6]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7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82]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83]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93]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半数以上监事通过[94]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年报,前6个月结束后2个月内报送半年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报送季报[96][97]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7]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99]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15天通知[107] - 公司与其持股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公司合并,被合并公司不需经股东会决议;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百分之十的,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