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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汽蓝谷: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600733北汽蓝谷(600733)2024-11-29 20:51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已经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 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五条 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并可 1 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 3 年,任期届满可连 选连任。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 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 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经理或者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第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