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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榕泰: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600589*ST榕泰(600589)2024-11-14 18:17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 101 号兴业银行大厦 13 楼 电话:8620-3879 0290 传真:8620-3821 9766 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国信信扬法字(2024)0156 号 致: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杨希律师、洪国琼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 对公司召开的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进行 见证。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榕泰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具本法律意 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2、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 n)的《广东榕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