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9年11月29日核准首次发行149,89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1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4]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98,890,000元[6] - 公司股份总数为1,498,890,000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5] 股东信息 - 苏州中方财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认购70,148万股,持股比例52%[15] - 新加坡 - 苏州园区开发财团认购37,772万股,持股比例28%[15] - 港华投资有限公司认购13,490万股,持股比例10%[15] -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认购6,745万股,持股比例5%[15] - 新工集团私人有限公司认购6,745万股,持股比例5%[1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1] - 董事、监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同种类股份总数的25%[25]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32] 股份质押与报告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6] 股东大会相关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8]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40]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40]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40]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40]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1]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股东大会[4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3][47][48]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后,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是否同意[45][47]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需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45][47] - 监事会同意股东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请求,需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通知[4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2]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需在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52]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20日以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15日以公告通知股东[52] - 股东大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54]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48]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48]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7]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69] - 控股股东控股比例在百分之三十以上时,选举两名以上董事、监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74]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三以上的股东可通过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76]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64]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88] - 兼任总裁等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88]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大会撤换[90] - 董事会应在两日内披露董事辞职有关情况[91] - 董事辞职生效或任期届满后,对公司和股东的忠实义务两年内仍然有效[91]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94] - 董事长可批准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5%的对外投资等事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除外)[99] - 董事长可批准在超过全年贷款额度时,单笔新增金额或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内累计新增金额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5%以下的贷款[10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01]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101] -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三日前,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01]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104]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无关联董事不足三人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05] - 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临时会议可用传真等方式并由参会董事签字[107]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108] 其他人员相关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委任[112] - 董事会秘书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直至正式聘任[117] - 公司设总裁一名,副总裁若干名,财务总监一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19] - 总裁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121] - 副总裁由总裁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协助总裁工作[126] - 监事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129] - 公司设监事会,由六名监事组成,设主席一人[134] - 监事会中职工代表比例为三分之一,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134] 财报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六个月结束后二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报,三个月和九个月结束后一个月内报送季度财报[145]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6]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48]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董事会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48] - 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原则上每年分配一次,经审议可进行中期分配[151] - 公司现金分红条件为可分配利润为正、审计报告无保留意见、下一会计年度无重大投资计划或支出[153] - 重大投资计划或支出指累计支出达或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153]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153]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153]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153] -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须全体董事过半数、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155] - 监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须全体监事过半数表决同意[155] -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须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155] - 独立董事行使征集投票权须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157]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9] 会计师事务所与公司变更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163][165] - 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十五天通知[165]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自决议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三十日内公告[175][177] - 债权人接到通知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日四十五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75][177]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81]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六十日内在规定报纸上公告[183] - 债权人接到通知书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183] 控股股东定义 - 控股股东指持有的普通股(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或持股比例不足百分之五十但表决权足以对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190]
中新集团: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