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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位科技: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2月修订)
600589*ST榕泰(600589)2024-12-03 18:09

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二○二四年十二月修订 0 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二)不少于监事会成员总数 1/3 的职工代表。 第七条 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股东 代表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 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充分发挥监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履行监督职责,保障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设立,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 并行使对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