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燃气: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内幕信息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内幕信息知情人[3] - 公司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4] - 公司董监高变动等情况属内幕信息[4] - 大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4] 影响债券交易价格因素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可能影响债券价格[7]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可能影响债券价格[7]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可能影响债券价格[7] 内幕信息管理 - 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8] - 内幕信息知情人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10] - 董事会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12] - 证券公司等按规定填写并送达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3] - 行政管理部门人员接触内幕信息按要求登记[14] - 重大事项需制作进程备忘录,相关人员签名确认[14] 违规处理 - 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公司核实追责并报送监管机构[16]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备忘录至少保存10年并报送交易所[16]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造成损失,公司视情节处罚或移交司法[18] - 保荐机构等擅自披露信息造成损失,公司保留追责权利[18] - 内幕信息报送责任人违规,公司视情节按制度处罚[18] - 公司保留对违规内幕信息知情人另行处罚权利[20] 制度说明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