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投资评级 - 报告未明确给出具体的行业投资评级 [6] 核心观点 - 数据要素流通是数字经济时代的关键,具备规模经济性、非竞争性、低成本复制等特点,是"新质生产力"的优质生产要素 [6] - 数据要素流通分为三次价值释放阶段:数据支撑业务贯通、数据推动数智决策、数据流通对外赋能 [7] - 我国数据产量2022年达8.1ZB,同比增长22.7%,全球占比达10.5%,但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仍处于起步阶段 [10] 地方创新实践与国际经验 公共业务创新 - 我国在全球率先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实践,北京、上海、广东等地形成了差异化的运营模式 [14][15] - 北京市金融数据专区汇聚2300余项高价值数据,数据总量超50亿条,数据服务调用量累计近2亿次 [16] - 欧美国家通过有偿的政府数据公开实践,提供数据资源化、平台搭建和授权使用等经验 [20] 市场业务创新 - 国内首单数据信托来自2016年中航信托,总规模为3000万元 [24] - 美国"信息受托人"和英国"数据信托"模式分别通过信义义务和第三方独立机构管理个人数据 [28] - 日本"数据银行"通过数据商店将个人数据变为流通和交易的资产 [29] 组织主体创新 - 国资数据集团成为地方政府管理地方数据资产的新形式,省级集团平均注册资本为32.19亿元,市级集团平均11.58亿元 [31][32] - 上海数据集团注册资本50亿元,下属企业6家,推动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和数据基础设施建设 [33] - 韩国通过《数据产业振兴和利用促进基本法》和《数据产业振兴基本计划》推动数据产业发展 [36] 参与主体创新 - 我国数据交易所从"撮合交易"模式走向"综合数商"模式,截至2022年8月共有46所数据交易所成立,平均注册资本超过1亿元 [39] - 贵阳大数据交易所累计汇聚602家数据商,累计交易额超过16亿元 [40] - 美国"数据经纪商"通过私下撮合方式进行数据交易,欧盟"数据中介"则通过中立性促进数据共享 [45][47] 流通范围创新 - 我国跨境数据流动制度改革释放放宽数据流动限制的信号,自贸试验区进行先行先试 [49] - 粤港澳大湾区通过"一国两制三法域"优势,探索跨境数据流动的创新经验 [54] - 美国、欧盟和日本分别通过自由流动、严格有条件流动和基于信任的自由数据流通机制推动跨境数据流动 [57] 流通技术创新 - 数据空间技术通过标准化通信接口和同一连接架构实现数据流通,上海电气尝试建设工业领域数据空间 [60] - 德国率先发起工业数据空间建设,欧盟提出建立国际数据空间的倡议,并开发多个行业数据空间 [65][66] 对策建议 - 建立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权责利系统性框架,设计科学合理的收益分配体系 [69] - 建立数据信托稳健治理流程,实现数据保护与利用的平衡 [70] - 强化国资数据集团数据要素积累,开展"有组织的"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 [71] - 夯实数据交易所基本功能,助力企业数据资产入表,做好数商生态服务 [73] - 统筹发展与安全,有序扩大我国跨境数据流开放水平 [74] - 加大前沿数字技术研发投入,提升多主体多领域数据互联互通的协同程度 [76]
CIDEG决策参考(总第32期)数据要素流通:地方创新实践与国际经验
清华大学·2024-12-05 1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