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概况 - 本次发行为中航沈飞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6] - 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拟用1.00亿元、航空投资拟用2.00亿元现金认购[22][25] -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且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23] - 本次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5.60%,即不超过154,319,172股[25]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20,000.00万元[28][51] 时间节点 - 2023年12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17] - 2024年6月14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18] - 2023年12月,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出具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批复;2024年6月,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同意公司本次发行方案[36] 资金投向 - 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沈飞公司局部搬迁等6个项目,如沈飞公司局部搬迁建设项目拟投入192,200.00万元[51][52] - 飞机维修服务保障能力提升项目投资43,713.32,拟投入募集资金39,330.00[53] - 偿还专项债务投资10,000.00,拟投入募集资金10,000.00[53] - 补充流动资金投资94,370.00,拟投入募集资金94,370.00[53] 公司现状 -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下属子公司为沈飞公司、民品公司、会议公司、吉航公司[6] - 发行人拥有1处面积3,943.20平方米的房屋正在办理权属证书,6处面积合计34,069.58平方米的房屋将办理权属证书[69] - 截至2024年9月30日,发行人下属子公司及主要参股公司合法存续,股权无权利限制和权属纠纷[66]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其持股无权利限制和权属纠纷[59][60] 合规情况 -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关联交易合规,中国航空工业集团与发行人无同业竞争[65] -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已依法办理税务登记,报告期内执行税种、税率合规,享受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有合法依据,依法申报纳税,无重大行政处罚[79] -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报告期内生产经营符合环保、安全生产要求,主要产品符合质量标准,无相关行政处罚[80]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无违法违规,本次募集资金有明确使用方向且用于主营业务,投资项目符合规定,已获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及政府部门批准或备案[82]
中航沈飞: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