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沈飞(600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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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沈飞(600760) -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2025-05-29 19:02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3]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1] 通知与资料披露 - 召集人应提前20日/15日公告通知股东[11] - 需补充资料应在会前5日披露[11]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4]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应提前2日公告说明原因[14] - 网络投票时间有明确规定[16]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23] - 会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等方案[24] - 股东60日内可请求撤销问题决议[24] - 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等可征集投票权[20] - 审议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19] - 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21] - 决议和记录应列明相关股份比例[22] - 召集人保证会议连续举行[23] - 规则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会批准生效[27]
中航沈飞(600760) -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5月)
2025-05-29 19:0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1993年6月在山东省文登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1996年5月变更注册登记[9] - 1996年10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9] -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7.55699513亿元[10] - 已发行股份数为27.55699513亿股,均为普通股[20]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0] - 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6]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会计账簿、凭证[31]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就相关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请求诉讼[34]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4] - 董事人数不足章程所定人数2/3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4][49]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24]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24] - 原则上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年度内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126] 其他重要信息 -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对公司持股保持控股地位[154] - 公司接受国家军品订货,保证完成科研生产任务[154]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额超公司股本总额50%的股东,或持股比例未超50%但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160]
中航沈飞(600760) -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2025-05-29 19:02
董事会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4次定期会议[5] - 特定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如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提议等[6][7]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发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五日[9] 会议相关规定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发出后变更事项,需提前三日发变更通知[13] - 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外部董事占多数时需过半数外部董事出席[14] - 董事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一名董事不超两名委托[16] 会议召开方式与表决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视频、电话等方式[16] - 除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不得表决未通知提案[19] - 提案决议须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担保事项有额外要求[19] 特殊表决情况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及通过决议,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23]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23] - 部分董事认为提案有问题,会议应暂缓表决[24] 会议记录与公告 - 会议记录应包含多方面内容[28] - 与会董事需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28] - 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办理,公告前人员保密[32] 决议落实与档案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检查通报[32] - 会议档案保存十年以上[35] 规则执行 - 规则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执行,修订亦同[37]
中航沈飞(600760) -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5-29 19:00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5月29日在辽宁沈阳召开股东大会[5] - 地点为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陵北街1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5] - 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2932人[4] - 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1930709419股,占比70.0624%[4] 议案表决情况 - 延长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议案,A股同意票112758249,比例96.8936%[8] - 修订章程及议事规则议案,5%以下股东同意票111910750,比例96.8708%[12] 人员出席情况 - 公司12名董事出席11人[9] - 3名监事无人出席[9] 其他 - 见证律师事务所为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12]
中航沈飞(600760) -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5-29 19:00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2025年4月28日决定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4月29日发出通知[5] - 现场会议5月29日13点30分举行,网络投票时间为5月29日9:15 - 15:00[6] - 出席股东2932名,代表股份1930709419股,占总股本70.0624%[8] 议案表决情况 - 《延长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议案》,同意占比96.8936%[10] - 《修订<中航沈飞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议案》,同意占比99.8747%[13]
中航沈飞: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之星· 2025-05-23 17:16
股东大会安排 - 会议将于2025年5月28日在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陵北街1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 [1] - 股东参会登记时间为上午9:30至11:30和下午13:30至16:00 [1] - 会议议程包括审议两项议案、股东发言、投票表决等环节 [1] 议案内容 - 议案一拟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延长12个月至2026年6月13日 [4][5] - 议案二拟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主要涉及取消监事会、完善治理结构等内容 [6][7][8] 公司章程修订要点 - 取消监事会设置,相关职能由审计委员会承担 [6][7] - 增加ESG信息披露要求,明确需定期公布社会责任报告 [8] - 调整股份发行条款,将"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改为"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 [9] - 修改财务资助条款,明确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10% [9]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持股1%以上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 [14] - 明确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行为规范,包括不得占用资金、不得违规担保等 [23] - 新增股东会决议不成立的情形,包括未实际表决、未达到法定人数等 [16][17] 会议程序规则 - 股东会通知需提前20日发出,临时股东会需提前15日发出 [30][31] - 网络投票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不早于现场会议结束日15:00 [31] - 会议记录需保存10年以上,包括审议过程、表决结果等完整内容 [35][36]
中航沈飞(600760) -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5-05-23 16:45
股东大会相关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时间为5月29日13:30,地点在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陵北街1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3] - 股东参会登记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5] 发行相关 - 2024年6月14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相关议案,决议有效期至2025年6月13日[10] - 2024年12月2日申报发行申请材料,12月4日被受理[11] - 2025年3月3日收到上交所审核意见,认为发行申请符合要求[11] - 2025年4月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的注册批复[11] - 拟将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12个月[11] 公司治理相关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等规则[16] - 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需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16] 股份相关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755,699,513股,均为普通股[18]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9] 股东权益相关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21] - 股东对决议内容违法等情况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22][23] 担保相关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等多种情况需股东会审议通过[25][26] 股东会召集相关 - 董事人数不足章程所定人数的2/3等情况需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6]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有相应反馈和通知时间要求[27] 董事相关 - 董事每届任期不超3年,外部董事任职一般不超6年[35] - 董事会由9 - 12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38]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五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101]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48] 总经理相关 - 总经理可根据董事会授权决定1000万元以下的投资项目[112]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55] 报告披露相关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55]
中航沈飞: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进展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1 17:18
交易概述 -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向子公司吉林航空维修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不高于人民币70,000万元委托贷款的议案 [1] - 该委托贷款事项已通过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 - 委托贷款将通过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 [1] 交易进展情况 - 公司与吉航公司、中航财务公司正式签订《委托贷款合同》,贷款金额为人民币70,000万元 [2] - 贷款用途为流动资金周转,采用信用担保方式 [2] - 委托贷款期限为1年,自合同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 - 委托贷款年利率为1.5%,手续费费率为万分之四 [2]
中航沈飞(600760) -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进展公告
2025-05-21 16:16
委托贷款信息 - 公司向吉航公司提供不高于70000万元委托贷款[1] - 委托贷款利率为年利率1.5%,手续费费率为万分之四[2] - 委托贷款期限1年,用途为流动资金周转[2] 相关方信息 - 受托人是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 - 借款人是吉林航空维修有限责任公司[2] 合同信息 - 合同自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3]
中航沈飞:央地合作 助推区域航空产业集群发展
证券时报· 2025-05-21 02:13
公司概况 - 中航沈飞是沈阳航空产业集群的龙头企业,在航空防务装备及民用航空产品制造领域拥有70余年经验,具备国内领先的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保障和维修体系 [2] - 公司拥有完整的工艺、技术、人才培养及储备体系,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2] - 公司定位为航空装备"主承制商"和地区航空产业"头部企业",发挥集成驱动和区域辐射优势 [3] 产业集群发展 - 公司通过央地合作建设现代化产业集群,打造强韧产业链和供应链,加速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AI技术应用 [2] - "十四五"以来社会化属地化协作配套规模实现翻番增长,工程软件硬件应用加速自主突破 [3] - 以新区建设为契机推进区域航空产业集群发展,释放产业规模集聚效应和创新溢出效益 [3] 业务布局与战略 - 公司组建复合材料及钛合金全资子公司,打造专精特新企业,增强核心功能与竞争力 [3] - 建议沈阳承接更多大飞机机体结构份额,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和配套产品研制 [3] - 建议探索多元化低空应用场景,发挥沈阳都市圈辐射作用构建低空经济融合发展生态 [3] 低空经济机遇 - 低空经济被认定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新质生产力属性,是沈阳培育新经济增长点的重要方向 [4] - 沈阳已建立法库通航产业基地、沈阳航空航天城、临空经济区,布局通航和无人机产业 [4] - 建议构建低空经济顶层制度,包括飞行试点、航线开发、资源分配、安全保障等配套措施 [5] 区域优势 - 沈阳具备建设国产大型民用飞机总装制造备份基地的独特优势,符合国家战略需求 [4] - 本地企业已成功研发"他机试飞"中试试验平台无人机,拥有航空装备精密制造基地等基础设施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