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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汇科技:博汇科技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688004博汇科技(688004)2024-11-10 15:34

选聘流程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2] - 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续聘符合要求的事务所可不公开选聘[7][8] 评价要素 - 选聘评价要素中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11] - 审计费用报价得分按(1 -|选聘基准价 - 审计费用报价|/选聘基准价)×审计费用报价要素所占权重分值计算[12] 费用规定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公司应说明金额、定价原则等[12]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2]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过两年[13]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事务所、合伙人等服务年限及审计费用等信息[13] 合同要求 - 选聘合同应明确信息安全保护责任和要求,加强涉密敏感信息管控[14] 文件保存 - 选聘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4] 改聘情形 - 公司在五种情形下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16] - 年报审计期间出现特定情形,审计委员会应提议委任其他事务所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7] 改聘审核 - 审计委员会审核改聘议案时需了解原因、评价执业质量并发表意见[18] 选聘时间 - 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20]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及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有七项职责[19] - 审计委员会应对五种情形保持谨慎和关注[21] - 审计委员会应对选聘进行监督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21] 违规处理 - 发现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按三种规定处理[21] 不再选聘情形 - 会计师事务所出现五种严重行为,公司不再选聘[23]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