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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鸣股份: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300967晓鸣股份(300967)2024-12-02 17:49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宁夏晓鸣农牧股 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 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有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 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 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 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