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 - 公司拟修订《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11] - 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人或独董[16]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置换[18] - 募投项目超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50%或搁置超一年,需重新论证[18] - 应在募集资金到账1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并公告,协议提前终止需两周内签新协议[15][16] - 商业银行3次未履职,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17] - 募集资金用作特定事项需董事会审议等,变更用途还需股东大会审议[18] -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使用后2个交易日公告[19][20] -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需相关同意,到期归还后2个交易日再报告公告[21] - 每12个月内超募资金使用不超总额30%,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高风险投资[22] -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还贷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等[22]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低于100万或5%可免程序,情况年报披露[24] - 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超净额10%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低于10%需董事会审议[24][25] - 节余低于500万或5%可免程序,情况定期报告披露[25] - 募投项目取消等视为用途变更需审议,实施主体或地点变更经董事会审议[26] - 变更募投项目或转让置换需报告交易所并公告[27][28] 独立董事变动 - 吴星宇连任满六年提请辞职,继续履职至新任产生[33] - 董事会提名郭春明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经上交所备案通过[33] - 郭春明1975年生,会计学副教授、管理学博士,无关联未持股[35] - 郭春明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33]
国联证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