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航: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4年9月30日以发起方式设立,经国资委批准[5] - 经营范围包括国际、国内航空客、货、邮和行李运输等业务[10] - 住所为北京市顺义区天柱路30号院1号楼1至9层101[5] - 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董事长[5] 股权结构与发行 - 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65亿股普通股,后多次增发股份[15][16] - 现时普通股为174.48421亿股,其中A股占比约71.60%,H股占比约28.40%[17] -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4.48421亿元[18] 公司治理 - 董事会由七至十三名董事组成,外部董事应占半数以上,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分之一[73] - 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外部监事应占半数以上,职工代表监事不少于三分之一[111] - 总裁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108] 财务与利润分配 - 每年公布四次财务报告,按规定时间公布[127]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28] - 除特殊情况外,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股利不少于适用可分配利润的15%[131] 重要事项决策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44][64] - 对外担保满足一定条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45] 通知与送达 - 公司通知可专人、邮件、公告等形式发出,公告在指定报刊和媒体进行[150] - 不同通知方式有不同送达日期规定[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