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新材: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 作为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新材"或"公司",原名为"北 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山东 创新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2023 年 8 月修订)》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创新新材 2025 年度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预计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 核查,并发表本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 金购买安全性高、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 率,增加公司整体收益。 (二)投资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