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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华股份:规范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2024年12月修订)
300761立华股份(300761)2024-12-13 19:22

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2024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江苏 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所有资 金往来均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关联法人和关联自 然人的含义见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相互提供劳务等 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所产生的对公司的资金占用。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 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为关联方代偿债务,有偿或无偿、直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