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华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2月修订)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名[4] - 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24] 决策权限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5种情况需董事会审议批准[7]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由董事会审议批准[9] - 董事长可批准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10%的对外投资[14] 人员任职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1]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有任职资格要求[16][19] - 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的[22] 专门委员会 -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24] - 战略委员会成员3名,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27] - 提名委员会成员3名,独立董事过半数,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30]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1名专业会计人士,主任委员由其担任[33]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3名,独立董事过半数,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35] 会议相关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过半数独立董事或监事会可提临时董事会议案[42]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47]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54] 决议相关 - 董事对会议记录或决议有不同意见可签字时书面说明[73] - 董事应在董事会决议签字并担责,违法致公司损失参与决议董事负赔偿责任,表决表明异议并记载可免责[73]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按规定办理,披露前相关人员有保密义务[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