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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华股份:独立董事制度(2024年12月修订)
300761立华股份(300761)2024-12-13 19:22

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2024年12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规范公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 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 司整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