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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华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2024年12月修订)
300761立华股份(300761)2024-12-13 19:24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强化信息披露文件编制工作的基础,充 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工作中的作用,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的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本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责任和义 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年报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应履行如下主要职责: 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2024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