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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环境: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601200上海环境(601200)2024-11-26 18:26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2] 交易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审议[3]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审议[3]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审议[4]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审议[4]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审议[4]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审议[4] 关联交易审议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需审议[5]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审议[5] 董事长权限 - 董事长可决定单项投资金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的项目投资[5] 利润分配 - 公司董事会需在股东会作出利润分配决议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10] 董事会会议 - 董事会每年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会议召开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2]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监事会、过半数独立董事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14] - 董事会临时会议通知时限为3天,经全体董事半数同意可豁免[15] - 董事会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发出后,变更会议时间、地点等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3日发出书面变更通知[16]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6] 专业委员会 - 战略委员会至少包括1名独立董事[10] - 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占多数,且委员中至少有1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10]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占多数[10] 会议出席与表决 -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应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16]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通过视频、电话等通讯方式召开[31] - 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计名和书面方式进行[21]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形成决议,须超全体董事人数半数投赞成票;担保、财务资助事项还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3]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4] 提案审议 - 提案未获通过,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26]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等,可要求暂缓表决[27] 会议记录与档案 - 董事会会议可根据需要全程录音[28] - 会议记录应包含会议届次、时间、地点、提案、表决等内容[30]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34] 规则施行 - 本规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