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资本为53,840.07万人民币[6] 业绩数据 - 2024年1 - 9月,公司售电量在乐山市范围内占比11.63%,售气量占比9.23%[8] - 2024年9月末资产总额425,766.49万元,负债总额212,524.57万元,股东权益213,241.93万元[10] - 2024年1 - 9月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3,399.84万元,投资活动为 - 8,329.66万元,筹资活动为 - 1,065.57万元[11] - 2024年1 - 9月营业总收入232,339.03万元,营业总成本225,812.31万元,营业利润8,389.86万元[11] - 2024年9月末流动比率0.63倍,速动比率0.53倍,资产负债率(合并)49.92%[11][12] - 2024年1 - 9月应收账款周转率16.34次,存货周转率37.82次,总资产周转率0.55次[12] - 2024年1 - 9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56.88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为6,043.41万元[12] - 2024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0.32‰,利息保障倍数5.08倍[12] - 2024年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0.25元,每股净现金流量0.07元[12] - 报告期各期公司外购电量占售电量的比例分别为91.39%、92.74%、92.79%和93.78%,主要向国网四川电力购电[17]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0.36、0.40、0.58和0.63,速动比率分别为0.26、0.32、0.50和0.53[21] -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57,114.80万元、287,249.19万元、298,558.91万元和232,339.03万元[21] - 报告期各期公司净利润分别为12,182.99万元、8,596.96万元、2,590.36万元和7,309.12万元[21] - 报告期各期公司平均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3.34%、19.14%、16.34%和16.66%[21] 股票发行 - 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为39,920,159股,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对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28] - 本次发行价格为5.01元/股,定价基准日为2024年10月22日[30] -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32] -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26] -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式,在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27] -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为20,000.00万元,不超过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35] - 募集资金拟投入龙泉驿区100MW/200MWh电化学储能电站新型储能示范项目,投资总额24,692.0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20,000.00万元[35] -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38] - 2024年10月22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5.01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61] - 本次发行对象共九名,不超过三十五名特定发行对象[60] -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62] - 本次发行对象拟认购金额合计为20,000.00万元,全部用于龙泉驿区100MW/200MWh电化学储能电站新型储能示范项目[76] 会议审议 - 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47][56] - 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授权期限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47][57] - 2024年6月1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48][58] - 2024年7月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相关事宜[48][58] - 2024年10月1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多项修订稿议案[48][58] - 2024年10月2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等议案[59][67][92] 合规情况 -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从事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类金融业务的情形[78] - 公司已建立《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专项账户,未设立集团财务公司[80] -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服务于实体经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要投向主营业务,不涉及收购企业股权和跨境股权收购[80] -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已投入资金未列入募集资金投资构成[80] - 本次发行符合《适用意见第18号》多项规定[69][71][74] - 本次发行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募投项目预计效益披露要求[83] - 本次发行满足《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8号》“两符合”相关规定[84] - 本次发行不涉及“四重大”情形,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8号》相关规定[89] - 本次发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相关规定[90][92] 未来展望与合作 - 2024年公司明确“新能源、新产业、新平台”为主攻方向,以新型储能为突破口[84] -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与发行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92] - 保荐人将在本次发行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对公司进行持续督导[94] - 中国银河证券认为乐山电力申请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具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96] - 中国银河证券愿意保荐乐山电力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96] 人员信息 - 保荐代表人张昊宇有17年投资银行业务经验,田聃有近10年投资银行业务经验[39] - 项目协办人侯海军有7年投资银行业务经验[41] - 内核负责人为李宁[98] - 保荐业务负责人为马青海[98] - 中国银河证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王晟[99]
乐山电力_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