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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港: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603881数据港(603881)2024-11-18 18:1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 14:00 在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 238 号一楼会议室召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的 委托,指派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对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的理解,已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合法及是否符合《公司章程》、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以及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和决议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已对与出具本法律 意见书有关的法律事实进行审查判断。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严重误导性陈 述及重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