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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精密: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之专项核查报告
002384东山精密(002384)2024-12-18 19:41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之专项核查报告 致: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根据与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签订的《聘请律师协议》,担任发行人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参与本次 发行工作。 发行人于2024年12月17日召开第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对本次发 行方案进行了调整(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方案调整"),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 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 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以下简称"《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 的相关规定,本所就本次发行方案调整的相关事宜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本专项核查 意见。 根据发行人本次发行相关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本次发行相关事项 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 过。根据发行人 2024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