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投城开:津投城开关于收到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的公告
司法执行 - 公司2024年12月16日收到天津一中院《协助执行通知书》[1] - 冻结天津房地产集团对公司到期债权2.14亿元[2] - 冻结期限三年,自2024年12月13日至2027年12月12日[2] 影响评估 - 协助执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发展[3]
司法执行 - 公司2024年12月16日收到天津一中院《协助执行通知书》[1] - 冻结天津房地产集团对公司到期债权2.14亿元[2] - 冻结期限三年,自2024年12月13日至2027年12月12日[2] 影响评估 - 协助执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发展[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