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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普股份_法律意见书(申报稿)
300471厚普股份(300471)2024-12-19 21:44

股票发行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和证监会同意注册[17] - 发行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面值1.00元/股[21] - 定价基准日为2024年7月16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21] - 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认购股票自上市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29][30] - 拟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66791000股(含),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35] - 拟募集资金总额为42679.45万元(含)[36] - 发行完成后,社会公众股股东持股比例不少于发行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38] 财务数据 - 截至2024年9月30日,财务性投资合计1637.07万元,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19604.37万元)的比重为1.37%[34] 股权结构 - 截至2024年9月30日,王季文直接和间接控制股份占发行前总股本28.29%[42] - 截至2024年9月30日,不存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股份进行质押或被冻结的情形[42] 公司运营 - 主营业务为清洁能源的高端设备制造及相关工程服务,近三年业务性质未变[46] - 已明确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程序,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合规[48]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49] - 拥有的主要财产无产权纠纷,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无限制[51] - 报告期内重大合同合法有效,无重大侵权之债和社保公积金行政处罚记录[52] - 报告期内无增减注册资本、重大资产变化行为[55][56] - 《公司章程》制定及修改程序合法,内容合规[57] -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无税务、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重大违法违规及行政处罚[60][63]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合规,本次募资补充流动资金合法[64] - 募集资金用途经股东大会批准,运用合法合规[64] - 业务发展目标与主营业务一致,无潜在法律风险[65] 法律相关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或仲裁不影响本次发行[66]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裁无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事项[67][68]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符合相关法律实质条件[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