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精密_补充法律意见书(五)(豁免版)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ANHUI CHENGYI LAW FIRM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怀宁路 200 号置地广场栢悦中心五层 邮编:230041 传真:0551-65608051 电话:0551-65609615 65609815 7-3-1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2024)承义法字第00199-13号 致: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本所与发行人签订的《聘请律师协议》,本所指派司慧、张亘律师以特聘 专项法律顾问的身份,参与本次发行工作。 本律师已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适用意见第 18 号》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编报规则第 12 号》的要求, 基于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本次发行所涉有关事 宜出具了承义法字(2024)第 00199-1 号《法律意见书》、(2024)第 00199-2 号 《律师工作报告》、(2024)第 00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