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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川网络: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300533冰川网络(300533)2024-12-20 19:07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 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一步规范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行为,切实保护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50%以上的股东; 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 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 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三条 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 配公司行为的人。 第四条 以下主体的行为视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适用本制度相关 规定: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的,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三)证券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