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柏特_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财务数据 - 截至2024年半年度末,公司财务性投资金额为5377.00万元[29] - 公司财务性投资占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3.14%[30] 减持计划 - 兴利合伙计划减持不超4490700股,不超总股本1%,时间为2024/10/29至2025/1/26[16] - 监事霍吉良于2024年11月14 - 20日减持50000股,占总股本0.0111%[18][28] 可转债认购 - 除独立董事外,相关主体视情况参与可转债认购[14][19][28] - 若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六个月减持,相关主体不参与认购[20][21][22][23][25] - 若认购成功,相关主体自发行首日起至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20][21][22][23][25] 其他 - 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无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30] - 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4年10月17日出具审核问询函[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