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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工科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之法律意见书
002006精工科技(002006)2024-12-12 16:27

发行流程 - 2023年5月1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13] - 2023年5月30日,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各项议案[13] - 2023年7月2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发行方案等议案[14] - 2023年10月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再次调整发行方案等议案[14] - 2023年10月3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三次调整发行方案等议案[15] - 2024年4月2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延长发行事宜相关决议有效期等议案[15] - 2024年5月16日,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延长相关议案[15] - 2024年1月24日,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等要求[16] - 2024年3月11日,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17] 发行数据 - 发行价格为14.59元/股,发行底价为12.79元/股[19] - 拟发行股票数量为73,729,624股,实际发行数量为64,633,440股[20] - 募集资金总额为943,001,889.60元,募集资金净额935,584,675.40元[31][37] - 发行对象为17名[31] 认购情况 - 2024年11月8日,公司向深交所报送发行方案及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对象名单,共546名[23] - 2024年11月28日开始向投资者发送《认购邀请书》,邀请于2024年12月3日9:00 - 12:00参与认购报价[23] - 2024年11月28日至12月3日上午9:00前,3家新增投资者表达认购意向并被加入名单[24] - 2024年12月3日9:00 - 12:00,共接收到27名认购对象的申购报价[26] - 除6家基金公司和1家QFII无需缴纳定金外,其他20家投资者均及时足额缴纳定金[26] - 诺德基金“诺德基金创新旗舰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报价无效,其余产品报价有效[26] 后续事项 - 2024年12月4日公司向认购对象发出《缴款通知书》,要求12月6日17:00前缴款[36] - 截至2024年12月6日17:00,保荐人指定收款账户收到认购资金总额943,001,889.60元[36] - 2024年12月9日,国泰君安将认购款项扣除保荐与承销费后的余额划转至公司指定募集资金专户[36] - 公司尚需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登记手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7] 合规情况 - 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程序符合规定,有效申购的认购对象申购报价合法有效[29] - 发行价格的确定、发行对象的选择、股份数量的分配遵循规则,符合相关规定[33] - 发行人与17名发行对象签订的《认购协议》内容合法、有效[35] -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包括个人投资者、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等[40][41] - 本次发行获配对象不包括发行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且无保底保收益承诺及财务资助补偿情形[43] - 主承销商对获配对象进行投资者适当性核查,各对象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承受能力均匹配[45] -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具有相应主体资格,且未超过三十五名[45] -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已获必要批准和授权[46] -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数量、认购对象及募集资金金额符合规定[46]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涉及的法律文书真实、合法、有效,发行过程合法合规,结果公平公正[46] 投资者分类 - 投资者分为专业和普通投资者,专业投资者分5类,普通投资者按风险承受能力分5种级别[44] - 本次精工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风险等级为R4级,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中C4及以上可参与[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