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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合光能:《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688599天合光能(688599)2024-12-13 21:04

董事会人员设置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联席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2]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2次[3]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3]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送达通知文件,临时会议提前3日送达[4] - 办公室收到临时提议2日内报告董事长[4]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提前3日发出[6] 董事相关规定 - 独立董事连续2次未出席且不委托,公司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8]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2名董事委托[9] 表决与决议规则 - 董事会表决一人一票,记名书面方式进行[13] - 提案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特殊规定从其规定[14]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决议须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4] - 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15] 档案与披露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17] - 会议结束及时将决议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19] - 对提名等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20] - 涉及股东会表决等事项应及时披露[20] 规则生效 - 议事规则与法律法规等不一致以其为准[22] - 议事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