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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合光能:《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688599天合光能(688599)2024-12-13 21:04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 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规定,结合《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和机构(以下统称"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四)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五)公司总部各部门以及各子公司、分公司的负责人; (六)公司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 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 (七)公司控股股东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八)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公司人员和部门。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常设机构,即信息披露事 务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