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证券简称“明阳电气”,代码“301291”[13]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1220万元,成立于2015年11月27日[14] 股权激励计划 - 2024年12月10日公司多会议审议通过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9][69][70] - 激励对象总计126人,均为核心骨干人员[23] - 拟授予699万份股票期权,占公司股本总额31220万股的2.24%[30]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32] - 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16个月、28个月[34] -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比例50%,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比例50%[37] - 激励对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26][72] - 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42.88元/份[41] - 激励计划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每股42.88元,前120个交易日为每股34.46元[42] - 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5年、2026年,2025年营业收入业绩考核目标不低于80亿元,触发值不低于65亿元;2026年业绩考核目标不低于90亿元,触发值不低于75亿元[50][51] -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S≥80时,个人层面解锁比例为100%;60≦S<80时,无明确解锁比例;S<60时,解锁比例为0% [54] -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后,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公司层面行权比例(M)*个人层面解锁比例(X)[54] - 若各行权期对应考核年度公司业绩A≥Am,公司层面行权比例为100%;An≤A<Am,公司层面行权比例为60%+(A - An)/(Am - An)*40%;A<An,公司层面行权比例为0% [53]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情形,不得授予或行权股票期权[44][47]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被相关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情形,不得授予或行权股票期权[46][49]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调整股票期权数量公式为Q=Q0 ×(1+n),配股调整公式为Q=Q0×P1×(1+n)÷(P1+P2×n)[56][57] - 激励对象参与资金为自筹,公司不为其行权提供财务资助[75] -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含公司董事或关联董事,无需关联董事回避表决[78][81]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符合实施激励计划条件[79] - 本次激励计划内容符合规定,已获现阶段批准授权,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80] -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确定符合相关规定[81] - 公司已履行必要信息披露义务,需持续履行[81] - 本次激励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或违法情形[81]
明阳电气: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明阳电气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