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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开实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600272开开实业(600272)2024-12-27 18:52

财务数据 - 原申报财务资料申报基准日调整为2024年9月30日,报告期调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4] - 2024年1 - 9月、2023年、2022年、2021年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72,469.04万元、89,278.11万元、86,883.81万元、64,262.84万元,占比分别为97.28%、96.51%、97.17%、95.94%[71] - 2024年1 - 9月、2023年、2022年、2021年营业收入分别为74,492.54万元、92,507.04万元、89,417.19万元、66,983.04万元[71] -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财务性投资规模为1178.85万元,占2024年9月30日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91%[42] - 2024年1 - 9月向开开集团提供劳务关联销售金额为5.82万元,2023年为5.83万元,2022年为6.58万元,2021年为7.53万元[94] - 2024年1 - 9月向静安制药采购商品关联采购金额为172.44万元,2023年为299.27万元,2022年为244.70万元,2021年为157.72万元[96] - 2024年1 - 9月支付开开集团房屋建筑物租金463.34万元[97] - 2024年1 - 9月关键管理人员薪酬为126.54万元,2023年为152.71万元,2022年为198.55万元,2021年为165.95万元[99] - 2024年公司向控股股东开开集团出售上海静安甬商汇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10%股权,转让价格为948.452万元[101][103] - 2024年9月30日,公司应收静安粮油账款账面余额20.08万元,坏账准备0.20万元;应收静安制药账款账面余额0.05万元,坏账准备0.00万元[104] - 2024年9月30日,公司应付静安制药账款72.98万元,2023年为110.66万元,2022年为153.11万元,2021年为88.18万元[105] -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其他应收款合计为682.13万元,其他应付款合计为12370.55万元[128] 业务数据 - 截至报告期期末,雷西公司下属29家门店和5家电商平台2024年1 - 9月“雷允上”相关业务收入7868.20万元,占比10.56%,毛利1538.56万元,占比11.44%[10][11] - 29家门店和5家电商平台2023 - 2021年“雷允上”相关业务收入及毛利逐年变化[11] - 2013年1月4日后新增1家门店2024年1 - 9月“雷允上”相关业务收入232.96万元,占比0.31%,毛利56.97万元,占比0.42%[12][14] - 新增1家门店2023 - 2021年“雷允上”相关业务收入及毛利逐年变化[14] - 截至报告期末,雷西公司下属尚在经营门店数量调整至18家[20] - 雷西公司“上雷”自主品牌滋补系列产品超300个品规,市场覆盖长三角,年销售规模超亿元[20] 发行相关 - 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面值为1.00元/股,原发行价格8.17元/股,因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为8.13元/股[31][32] - 发行人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10.20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其百分之八十[31] -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520万股(含本数),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36]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4876亿元(含本数),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39] - 控股股东开开集团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40] 股权结构 - 截至2024年9月30日,开开集团持股64,409,783股,占比26.51%,为控股股东;上海市静安区国资委合计持股29.34%,为实际控制人[54][57] - 截至2024年9月30日,上海金兴贸易公司持股3,000,000股,占比1.23%,所持股份全部被冻结[56][59] - 本次发行后,开开集团预计持股89,609,783股,占比33.41%;上海市静安区国资委预计合计持股35.98%,控制权不变[60] 资质证书 -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及其附属公司持有17项药品经营许可证[69] -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及其附属公司持有9项食品经营许可证[70] - 截至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持有11项食品经营备案凭证[71] - 截至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持有17项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72] - 截至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持有17项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73] - 截至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持有3项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74] - 截至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持有15项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凭证[75] 其他 - 雷西公司、苏雷公司分别于2013年1月14日、2013年1月4日申请注册第35类3509群组“雷允上”商标[15] - 2023年7月6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雷西公司第35类3509群组“雷允上”商标因申请晚于苏雷公司未获准注册[16] - 补充核查期间内,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经营范围未发生变化[67] - 补充核查期间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69] - 截至报告期期末,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刘光靓于2024年8月16日辞去上海静安甬商汇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职务[92] - 董事唐沪军于2024年12月10日不再担任永禾万融实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142] - 董事焦志勇新增1处在发行人及其附属公司外其他单位的任职[143] -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附属公司增值税税率为0%、3%、5%、6%、9%、13%,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5%、7%,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25%,香港利得税税率为8.25%[150][151] - 自《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以来,发行人及其附属公司补充核查期间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未变[152] - 自《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以来,发行人纳税情况未变[153] - 自《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以来,发行人及其附属公司未新增50万元以上政府补助[154][155] - 补充核查期间内,发行人及其附属公司不存在重大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情形[157] - 补充核查期间内,发行人及其附属公司不存在因违反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法规被处罚的重大违法违规情形[158] - 自《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以来,发行人及其附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新增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