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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花王: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603007ST花王(603007)2024-12-13 20:09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 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 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 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 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在审查有关文件的过程中,公司保证,其向本所提交的文件和所做的说明是 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并已提供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文件材料或口头 证言,并保证其所提供的有关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现场出席了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是根据公司 2024 年 11 月 27 日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