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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马电力: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神马电力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603530神马电力(603530)2024-12-30 16:55

激励计划会议审议 - 2024年7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15] - 2024年7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等审议相关议案[15] - 2024年7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议案[15] 激励计划流程进展 - 2024年7月24日至8月2日公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16] - 2024年8月6日监事会认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合法有效[17] - 2024年8月8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议案[17] 激励授予相关 - 2024年12月30日审议通过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议案,授予日为该日[13][21] - 激励对象获授需公司财报及内控审计报告无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等条件[23] - 激励对象获授需自身最近12个月未被认定不适当人选等条件[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