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条件 - 公司未偿还其他有息负债超5000万元且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可能致债券违约时应召集[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债券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可召开[14] 会议延期与自行召集 - 单独或合计持有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3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同意,会议可延期,不超15个交易日[15] - 单独或合计持有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未被召集的会议[16] 会议时间相关 - 同意召集应于书面回复日起15个交易日内召开,提议人同意延期除外[16] - 召集人最晚于会议召开日前第10个交易日披露通知,紧急召集有不同提前时间要求[17] - 因不可抗力等变更会议等应在原定日前至少5个交易日公告[18] - 会议债权登记日为会议召开日的前1个交易日[19] 临时议案与授权委托 - 单独或合并代表持有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提临时议案,提案人不迟于会前10日提交[22] - 授权委托书应在会议召开24小时之前送交召集人[25] 会议主席与人员出席 - 如董事会未能履职,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以所代表表决权过半数选举主席,未选出则由持有表决权总数最多者担任[27] - 应单独或合并持有表决权总数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要求,公司应委派一名董事或高管出席[28] 表决权与决议 - 每张未偿还面值100元债券有一票表决权,部分除外[30] - 普通决议须经出席并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二分之一同意,重大事项须三分之二以上同意[32] 决议公告与文件保管 - 召集人应在决议作出后2个交易日内将决议于指定媒体公告[34] - 会议记录等文件资料由公司董事会保管,期限为十年[36] 简化程序 - 公司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等回购股份减资,累计减资金额低于本期债券发行时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口径净资产的10%,可按简化程序召集会议[38] 异议处理 - 发生特定情形,受托管理人公告后,债券持有人如有异议应于公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书面回复,逾期视为同意[39] -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未偿还份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于异议期内提议终止适用简化程序,受托管理人应立即终止[40] 其他 - 本规则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本次可转债发行之日起生效,自本次债券全部赎回或者全部转股后失效[42]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3]
松原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