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明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委员组成,两名是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提名委员会管理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董事会选举[5] - 会议提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2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1] 提名相关规定 - 董事、高管选任提前一至两月提建议和材料[10] - 关联议题关联委员回避,无关联过半数出席可举行[14] - 所作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通过[14] 档案保存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