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明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五名委员组成,三名是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董事会选举[6]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15] - 会议提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15]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6]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通过[18] 其他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18] - 工作细则由董事会修订并解释[21]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实施[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