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构成与运作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5]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由董事长召集[28]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应召开临时会议[28] 交易审议标准 - 交易(除担保)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六种情形,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0] - 交易(除担保)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六种情形,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3] - 购买、出售资产交易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3] 担保审议规则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等七种情形需特殊审议[14] - 董事会权限内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4]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等两种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7]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23]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一定比例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23]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3] 会议通知与记录 -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发书面通知[30] - 董事会定期会议通知发出后变更,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三日发书面变更通知[30]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真实准确完整,出席董事等应签字[60] 决议相关规定 - 董事会会议须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为有效[37] - 提案未获通过,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时,董事会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53]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形成决议,须全体董事超半数投同意票,法律等另有规定从其规定[55] 其他规定 -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任负责人并保管印章[21] - 公司主要资产抵押事项(非担保情形)涉及金额比照交易审议标准执行[16] - 公司进行同一类别且与标的相关的交易按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原则适用审议标准[16] - 公司连续12个月滚动委托理财以该期间最高余额为成交额适用审议标准[16]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十年以上[67]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拟定或修改,报股东大会审议,自审议通过生效施行[67]
虹软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2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