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市场扩张和并购 - 2022年12月26日公司与柏丰集团签订出售东方柏丰51%股权的《产权交易合同》生效[1] 违规处理 - 2023年12月26日部分债权款逾期,公司未按规定披露重大交易进展[1] - 时任董事会秘书李映红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2] - 监管局决定对公司及李映红责令改正并记入诚信档案[2] - 公司及责任人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不服可复议或诉讼[2]
市场扩张和并购 - 2022年12月26日公司与柏丰集团签订出售东方柏丰51%股权的《产权交易合同》生效[1] 违规处理 - 2023年12月26日部分债权款逾期,公司未按规定披露重大交易进展[1] - 时任董事会秘书李映红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2] - 监管局决定对公司及李映红责令改正并记入诚信档案[2] - 公司及责任人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不服可复议或诉讼[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