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都科技:佳都科技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4 年 12 月 16 日经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强化内部控制建设,完善公司治理机制,进一步提高佳都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信 息披露工作中的监督作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佳都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 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切实履行独立董事 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 益。 第三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管理层应向每位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 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公司应安排独立董事对 有关重大问题进行实地考察。上述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应有当事人签 字。 第四条 独立董事可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拟聘的会计师事务所以 及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注册会计师")的从业资 格及酬金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