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5]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7种情况应提交董事会审议[9]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应提交董事会审议[12] -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应提交董事会审议[13]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会议召开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5]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等8种情形下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17]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或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后十日内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18] - 董事会定期会议需提前10日、临时会议需提前3日发出书面通知,紧急情况可随时口头或电话通知[20] - 变更定期会议时间、地点等或增减提案,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3日发书面变更通知[23] 委员会要求 -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至少有1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7] 会议举行与决议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3]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28] - 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计名和书面等方式进行[33] - 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书面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用邮件等方式[34]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形成决议,须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37] - 董事会对担保事项作决议,除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还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37] - 董事回避表决时,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39] - 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不得对有关提案表决,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9] 其他规定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二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问题时可要求暂缓表决[40] - 股东可在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44]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45]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包含会议召开信息、出席人员、议程等内容[47] - 董事需对公司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48] - 董事长应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并通报执行情况[48] - 本规则所称“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50] -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办理,不一致时以规定为准[52]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可修改并报股东大会批准[52] - 本规则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及实施[52]
新相微:新相微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