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审议[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六种情况需审议[7]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需审议[9]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审议[12]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审议[12]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审议[12]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审议[12] 股东大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举行[15] - 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或章程所定人数2/3等六种情形公司需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需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向董事会或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或监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20][22] 股东提案与提名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26][27] -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2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53] 股东大会通知与投票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计算起始期限不包括会议召开当日[27][28] - 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31] -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至少间隔2个交易日[32]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通知股东并说明原因[32]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34] 股东大会决议与实施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46]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6]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49] - 关联交易普通决议需除关联股东外其他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51] - 关联交易特别决议需除关联股东外其他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1]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63] 其他规定 - 董事会等召集人应保证股东大会正常秩序,拒绝无关人士入场[35]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公司不得拒绝[35] - 迟到股东在现场参会登记终止前出席可参加表决,之后出席可列席但不能表决[39] - 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会应作过去一年工作报告,独立董事应述职[40] -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副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的董事主持[40] -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主席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监事推举的监事主持[40] -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41]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征集股东权利[52]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时,选举董事或监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54]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62]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方式或内容违规的决议[64] - 本规则“以上”“内”含本数,“低于”“多于”不含本数[68] -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等规定办理,与其他规定不一致时以相关规定为准[68]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董事会可修改并报股东大会批准[68] - 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68] 公司与时间信息 - 公司为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69] - 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69]
新相微:新相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