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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相微:新相微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688593新相微(688593)2024-12-11 19:58

财务资助规定 - 公司不得为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2] - 董事会审议财务资助需特定董事同意,关联董事回避表决[5] - 特定情形财务资助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5] 资助操作要求 - 为参股公司提供资助有股东出资及审批要求[6] - 需与资助对象签署协议,逾期未收回不得追加资助[8] - 资助成本按市场利率确定,不得低于同期公司实际融资利率[8] 流程与监督 - 申请单位应提前60日提交齐全申请材料[18] - 财务部负责手续办理及跟踪监督,审计部监督检查并报告[14] 违规处理与制度说明 - 违规造成损失追究经济责任,严重犯罪移交司法机关[1] - 制度依相关规定执行,由董事会解释、修改并报股东大会[23] - 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发布于2024年12月[24][25]